1、鑒于目的地、經停(轉)地的入境政策及疫情防控政策的隨時可能調整,頁面信息可能存在滯后性,請您在出行前仔細查閱入境要求及最新疫情防控規定,合理安排您的出行;
2、根據《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規定:2023年1月8日起前往中國旅客須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執飛赴華航班的航空公司將負責查驗旅客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者抗原自測陰性證明(48小時內),中國海關將在旅客入境時對證明進行抽查。請予以配合并妥為保管檢測陰性證明,隨身攜帶,以便查驗;
3、行程中請避免前往沒有正式開發開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區域旅游;
4、若發生旅行社已盡合理義務但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解除的,旅行社或者旅游者皆無責。若由此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采取相應安置措施,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協商分擔。以上法律規定請審慎閱讀并知悉;
5、當您從境外離境時,一定檢查海關是否給您的護照蓋了清晰的離境章,它是您已經回到中國的唯一憑證,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擔!請您自己務必仔細留意。
6、出境時如有貴重物品請及時申報(請咨詢申報處何種物品需要申報)。在境外購買物品請按相關規定及時申報,所產生的相應費用需自行承擔。
7、行程中所列航班號及時間僅供參考,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合理的調整。
全程機票為團隊票,任意一段放棄,后續段將自動取消,不退還任何費用;全程任意一段機票均不可退、改、簽;全程任意一段機票都無法提前確認座位號。
8、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不抗力導致航班臨時出現調整,我社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9、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間距離,參照境外地圖,僅供參考,視當地交通狀況進行調整。
10、根據國際慣例,導游和司機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如超出服務時間,則應付給司機和導游相應的加班費)。
11、由于每個國家國情所致,當地旅游車較為不同,年限較長且空調制冷差,舒適度遠不如發達國家,請見諒!
12、行李在航空公司托運期間造成的損壞或遺失,我社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我社可協助游客與航空公司進行交涉,處理結果一律按照航空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13、請您在境外期間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財務安全。
14、此參考行程和旅游費用,我公司將根據參團人數、航班、簽證及目的地國家臨時變化保留調整的權利。
15、依照旅游業現行作業規定,本公司有權依據最終出團人數情況,調整房間分房情況。
16、境外酒店內禁止吸煙(包括陽臺),如違反罰款由客人自行承擔。
17、哈薩克斯坦同北京時間時差:-2小時;格魯吉亞、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同北京時差:-4小時。
18、您在境外旅游時除了準備信用卡以外,請盡量準備一些現金,有些商店不能刷卡只接受現金。
19、如果您攜帶信用卡,請在國內確認好已經激活才可以在境外使用。
20、哈薩克斯坦主要流通貨幣為堅戈,人民幣可以在境外直接兌換。格魯吉亞流通的貨幣為拉里,阿塞拜疆流通的貨幣為馬納特;亞美尼亞流通的貨幣為德拉姆;請攜帶美金,境外兌換高加索三國貨幣,人民幣不可直接兌換。
游客責任:
1、此團是集體活動,集體出發、集體返回,請遵守時間,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滯留不歸;
2、參團旅客,所持護照均為自備因私護照,出入境如遇到因護照引起的問題而影響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包括團費),均由客人自負;
3、如客人不參加我公司的贈送項目,用餐、門票等費用不退;
4、旅游期間遇到特殊情況如交通,天氣等旅行社認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權增減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項目;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變、罷工、水災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數和費用的增加,本公司將按實際情況向旅客予以收費;
6、請自備簽證和境外參團的客人自行檢查簽證是否符合本行程的要求,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參團,本社概不負責。
【風險提示】
1) 游泳、漂流、潛水、滑雪、溜冰、戲雪、沖浪、探險、熱氣球、高山索道等活動項目,均存在危險。參與前請根據自身條件,并充分參考當地相關部門及其它專業機構的相關公告和建議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請尊重當地的飲食習慣、習俗禁忌、宗教禮儀等,入鄉隨俗,融入當地的民風民情。
3)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頒布的2010年第54號、2016年第19號、2016年第25號令,進境公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5000元以內(含5000元)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的基礎上,允許其在口岸進境免稅店增加一定數量的免稅購物額,連同境外免稅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商品不在免稅范圍內,敬請知曉。
4) 根據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將燕窩、新鮮水果、蔬菜、動物源性中藥材、轉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嚴禁攜帶或郵寄進境項目,敬請知曉。
5) 請您嚴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切勿從事象牙等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攜帶相關物品,避免因觸犯法律損害自身利益。